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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2018-05-10 14:42:10点击次数:
  许多在东莞注册公司的创业者大多都不太清楚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是什么,所以今天诚量会计财务小编专门整理了一篇关于东莞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的详细介绍,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投资成立一个企业需要资金,我国法律上有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这两个概念,对于注册资本,企业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也就是说在一段时间内实收资本其实是小于注册资本。
  
  一、注册资本的概念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二、实收资本的概念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区别
  
  注册资本指企业成立时或者追加投资时,标明的投资意愿,也就是说要投资多少,但是由于注册资本可能不是一次到位,所以注册资本并不一定是已经全部收到了,对于注册资本中已经收到的部分,称为实收资本。他们的关系就是实收资本+未收资本=注册资本。
  
  四、2006年《公司法》规定
  
  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
  
  五、2013年《公司法》规定
  
  2013年《公司法》修改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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